各有关单位:
为顺利完成我校2024年度财务年终决算工作,全面、真实、及时反映学校的各项经费收支结果和财务运行状况,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财务系统关闭和开放时间
1.智能报账系统关闭时间:2024年12月5日18:00
2.自助报销投递机关闭时间:2024年12月15日9:00
3.上述系统于2025年1月10日8:30开放使用。
二、收入催缴清理
1.请各有关单位按已签订的合同协议、相关收入管理规定及时足额催收合作办学收入、教学科研服务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一切利用国有资产资源取得的收入。
2.请有收入上缴任务的校属财务独立核算单位于12月15日前上缴应缴收入。
3.请有工资返还任务的单位于12月15日前完成上缴。
4.请各相关单位和学院于12月20日之前完成欠费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的催缴工作。
5.请继续教育学院于12月20日之前完成函授、自考站点欠费学生学费以及相关培训等项目合作经费的催缴工作。
三、往来款清理
1.所有借支暂付款、预付款,已具备报销结算条件的,请尽快办理报销结算手续,无法全部结算的,分次冲销借款以降低暂付款、预付款总额。
2.已经预借票据(先开具票据给对方)的单位和个人,请立即联系对方单位,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持有时间超过3个月不能到账的款项必须追回已开票据。
3.2年以上的工程项目、设备和服务采购质保金等(附件1),请使用单位或归口单位根据规定或合同协议约定的质保期出具书面意见,持单位负责人审批的质保金支付凭证至审核结算科办理退还手续。逾期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处理。
4.银行代付款失败的(附件2),请各经办人核对后到审核结算科填写正确的付款信息、申请重新付款。
5.请各校属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核对与学校的往来明细账,尽快办理清账还款手续,务必保证双方挂账一致。
四、外单位汇款清理
请各单位和个人及时登录“校园信息门户-财务系统-新版财务查询-财务到款查询”,查询到款并办理入账手续。
1.已到账的科研经费来款(附件3),请科研院、社科院及相关个人及时办理到款认领或核销入账手续。
2.已到账的各类上级部门来款、企事业单位汇款(附件3),请相关职能部门、项目联系人及时确认,并持相关文件、合同到计财处审核结算科办理入账手续。
五、其他事项
1.纵向科研等专项经费预算执行自查调整。项目负责人请检查当年支出与项目预算相符情况,如需调整,请于12月20日前将书面和电子调整申请材料报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归口管理部门批准后,集中提交计财处计划管理科。
2.2025年1月1日至1月10日财务查询系统关闭,请有查询需要的单位和个人提前查询下载相关财务数据。
3.2024年11月1日-12月15日投递的报销单预计于2025年1月完成制单。
因年终财务决算工作量大、任务重,需要各单位密切配合、齐心协力,请各单位负责同志及时向教职工传达本通知精神,并积极配合计财处做好年终财务清理工作,确保 2024 年度学校财务决算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1:超2年期维修项目和设备、服务采购质保金等明细表.xlsx
计划财务处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