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自全面推行智能报账系统和自助报账投递机以来,大大方便了报销投递,但仍存在着退单率偏高的问题。经统计,2024年1-5月,计财处共接单20510份,退单2859份,退单率约为13.94%。为进一步减少退单量,提高报账效率,现就退单原因及报销要点提示如下:
一、退单主要原因
根据财务系统数据,计财处对退单原因进行了统计,现将主要原因公布如下:
序号 | 退单原因 | 次数 | 占比 |
1 | 缺少器材入库单 | 326 | 11.40% |
2 | 缺少公务出差事前审批单或无住宿发票审批单(非科研) | 235 | 8.21% |
3 | 超出项目可报销范围 | 220 | 7.69% |
4 | 缺少会议、培训、比赛等通知 | 180 | 6.29% |
5 | 缺少《江苏师范大学横向科研业务接待报销登记单》 | 116 | 4.05% |
6 | 103 | 3.60% | |
7 | 发票缺少监制章 | 91 | 3.18% |
8 | 发票未提供原件 | 77 | 2.69% |
9 | 公务出差事前审批单缺少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 74 | 2.58% |
10 | 横向经费给项目负责人发放劳务费或发放绩效需要先办理结题 | 63 | 2.2% |
二、报销要点提示
针对上述退单原因,计财处整理了主要的报销要点,以供参考:
1、关于缺少器材入库单
购买办公用品、耗材等无论金额大小均应附器材入库单(92或94开头的个人科研经费项目购办公用品、耗材等单价超300元需附器材入库单);若购买化学试剂、药品等应填写《江苏师范大学实验材料、易耗品入库清单》。
特别提示:入库单签字要齐全。
2、关于缺少公务出差事前审批单或无住宿发票审批单(非科研)
根据苏师大财〔2021〕21号文件,关于印发《江苏师范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本校工作人员报销差旅费应填写《江苏师范大学公务出差事前审批单》,若未产生住宿还需填写《江苏师范大学公务出差无住宿发票报销审批单》(92或94开头的个人科研经费报销除外)。
3、超出项目可报销范围
在填写报销单的时候,确保相关支出在所填写项目支出范围内,不要超范围报销。
4、关于缺少会议、培训、比赛等通知
根据苏师大财〔2021〕21号文件,关于印发《江苏师范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参加非我校举办的会议、培训或比赛,报销时须提供会议、培训或比赛通知,凭通知和收费发票据实报销会议费、培训费、参赛费。
5、关于缺少《江苏师范大学横向科研业务接待报销登记单》
根据苏师大发〔2023〕20号文件,关于印发《江苏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第二十三条,(四)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是指因横向科研工作需要,邀请专家、学者或其他校外人员进行交流、访问、调研、合作科研等活动(含外地)而发生的招待费用,以及课题组加班工作餐费用等。业务招待费支出需填写《江苏师范大学横向科研业务接待报销登记单》。
6、报销封面缺少发票及附件
报销投递的过程中,不能只投递一张报销封面,所有相关发票、附件要一并投递。
7、关于发票缺少监制章
打印电子发票的时候,要注意有的发票缺少“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章图案,需换浏览器或电脑重新打印。
8、关于发票未提供原件
智能报账系统网上填单上传发票原件后,投递报销单的时候仍需将发票原件一起投递,而不是将上传的图片打印出来投递。
9、关于公务出差事前审批单缺少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根据苏师大财〔2021〕21号文件,关于印发《江苏师范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第十九条,学校各类人员出差事前审批权限如下: (一)校级领导出差由校长办公室主任代为审批。 (二)机关部门、直属业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差,由分管校领导审批或部门负责人互签,本部门其他人员出差由主要负责人审批。 (三)学院主要负责人出差,由党政负责人互签,本单位其他人员出差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批。党政负责人共同出差的, 由学院“一支笔”审批,“一支笔”亦共同出差或党政负责人为“一支笔”的,由联系校领导审批。
10、关于横向经费给项目负责人发放劳务费或发放绩效需要先办理结题
根据苏师大发〔2023〕20号文件,关于印发《江苏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第二十三条,(五)项目绩效:项目绩效是根据项目组成员的实际贡献发放的奖励性费 用。合同中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约定的,项目结题验收后的结余经费可全部用于奖励项目组成员,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
计划财务处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