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的相关规定,单位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行综合所得申报人员信息采集时,需正确填写纳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系统自动核验人员信息,验证不成功,将无法申报个人所得税。现发现部分经办人填报校外人员酬金发放信息时,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填写随意,造成其个人所得税无法正常申报,按照辖区税务局要求需进行更正申报。即日起,请各经办人填报校外人员酬金发放信息时务必正确填写其真实信息,以免对后续税务申报工作造成影响。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增校外人员
经办人应正确输入校外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并负责更新维护。
二、现有校外人员
具体经办人应对现有的校外人员进行梳理,按照修改方法(见附件)据实修改校外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
三、完成时间
1.本月需发放人员应在填报发放酬金单之前完成。
2.非本月发放人员应在需发放劳务的当月填报发放酬金单之前完成。
3.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未完善信息的人员将不予发放。
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将此通知转达至每位教职工。
联系人:赵小霞,联系电话:83656280(56280)。
计划财务处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