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04浏览:3352设置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4-2026年支出规划和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苏财预〔202347号)等要求,现就我校2024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学校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主要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省级部门预算编制阶段,即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的学校年度总体预算,将通过“两上两下”申报方式进行;第二阶段是校级预算编制阶段,即省财政下达我校总体预算后,对其进行在校内单位的细化分解并下达(详见附件1)。

一、2024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

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

(一)收入预算编制

各项收入和结余结转资金必须统一纳入预算管理。

1.财政拨款收入主要为生均拨款,由省财政厅根据学校填报的在校全日制学生信息情况,按年度生均拨款标准核拨。学生信息资料包含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留学生等(超学制不计入),分别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学院按照更新后的学生专业代码据实编报。

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由国资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预测编制。

2.事业收入主要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业务等活动实现的收入,主要包含收取的学生学费、住宿费,以及横向、纵向科研经费等,分别由计财处、继续教育学院、科学技术研究院(交叉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院结合实际情况预测编制。

3.经营收入主要是后勤集团服务收入,由后勤集团结合实际情况预测编制。

4.其他收入是指除以上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主要包括二级单位上缴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等,分别由计财处、科文学院、资产经营公司、大学科技园和汉园宾馆,结合实际情况预测编制。

(二)支出预算编制

1.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

1)人员类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离退人员经费以及学生奖助学金等。其中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离退人员经费是根据职工信息情况生成,职工信息资料的准确、完整是合理预计人员经费支出的基础,各类人员信息数据由人事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人员工资政策规定和基础信息库资料据实编报。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各有关单位应继续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加强资产运行维护,推进资产共享共用,防止资产闲置浪费,努力降低运行成本。在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的同时,合理保障部门履职支出,保持机构正常运转。由计财处结合实际情况预测编制。

2.项目支出预算。继续推进预算支出项目常态化储备,认真做好项目库维护。强化绩效管理成果与预算编制、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的有机衔接。项目申报应围绕学校发展中心任务、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和2024年工作任务,加强项目排序,分清轻重缓急,充分研究和论证项目绩效目标、实施计划和经费预算。

(三)部门预算其他资料

1.学校整体预算绩效目标。整体预算绩效目标综合反映学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是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安排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考核重要指标之一。由校长办公室牵头、计财处协同组织编制,具体参与编报单位主要有:党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委办公室、校工会、校团委、校办、发规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院、社科院、研究生院、学科办、学生处、国交处、教学资源保障中心、计财处、国资处、实验室处、后管处(卫健办)、基建处、保卫处、发展委员会、信息化处、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大学科技园等

2.主要办公设备基础数据。以国资系统资产账为依据,切实保证数据信息的真实、有效。由校办、国资处、实验室处、后管处和后勤集团等据实编制。

3.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涵盖所有购买性支出项目,按照江苏省2024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分货物、工程和服务分类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规范编制、合理编制。由招标办牵头、计财处协同组织编制。

4.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申报资料。申请单位应结合已建专项资金项目库情况,根据2024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进行项目设计,充分研究和论证项目绩效目标、实施计划和经费预算,实现项目预算申请与绩效目标深度融合。如需新增专项资金项目,请按照《江苏师范大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苏师大财〔202119 号)相关规定提交《江苏师范大学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继续使用已入库专项资金项目的,2024年预算申请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2023年规模。申请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的单位必需填报《江苏师范大学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5.为完整反映学校收支情况,后勤集团需编制2024-2026年后勤服务收支预算表。

二、2024-2026年收支规划编制

参与编制 2024年省级部门预算的校内单位(附件2任务分解表中所列单位),还需同步编制 2024-2026年规划,并与上一年的 2023-2025年规划相衔接。

(一)收入规划。应结合以前年度征收规模,认真测算 2024-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情况。

(二)支出规划。三年项目支出规划编报时尽可能进行归类合并,并按计划执行的优先级按三年安排分别排序。各项目2024-2026年各年度支出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2023年规模。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沟通协调,提前考虑和梳理本单位2024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在分析以往年度的收支情况、经费使用效益的基础上,实事求是进行编报。

(二)具体需要填报的资料清单详见附件2《2024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任务分解表》,相关电子表格及填报说明请在计财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三)为科学编制学校2024年整体预算绩效目标,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体系表》(2023年印发)(附件3),从工作目标管理、投入管理、产出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工作任务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结合年度预算安排等情况,确定绩效指标的半年、全年具体数值。

(四)为优化省级部门预算与校级预算编制程序,各有关单位此次编报的各项数据和支出,将作为第二阶段编制2024年校级预算依据。校级预算申请资料如需变动或调整,请于2024年2月29日之前重新报送相关资料。

(五)部门预算收入、主要设备情况和政府采购等基础编制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8日(具体上报时间详见附件2)。各有关单位应同时报送相关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书面材料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后,加盖单位公章报学校计划财务处计划管理科(16号楼112室)。电子文档请发送至6019930055@jsnu.edu.cn。

联系人:宋健,联系电话:83656286(56286)。

附件1:2024年预算编报工作进度安排表.xlsx

附件2:2024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任务分解表.xlsx

附件3: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体系表(2023年印发).pdf

计划财务处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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