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在全校各单位和教职工的配合、支持下,我校公务卡办卡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就我校公务卡试用和结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及范围
从2023年4月1日起(以支付日期为准),学校所有非外籍在职教职工公务差旅活动支出启用公务卡结算。
公务机票采购按照《江苏师范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第七条执行(详见附件1《公务机票采购要求及流程》)。
二、启用流程
(一)激活
持卡人收到公务卡后尽快致电4006695566激活,公务卡激活后才能使用。
经与银行协商,中行师大支行于3月14日-15日9:00-16:00在泉山校区16号楼一楼大厅为教职工办理补办卡和激活手续。
(二)绑卡
使用微信或支付宝进行结算时,先将公务卡与微信或支付宝进行绑定。
(三)支付
持卡刷POS机支付或从微信、支付宝绑定的公务卡支付。
使用公务卡支付时要求发票开具方与收款方一致,否则报销时需补充填写《公务卡结算补充说明》(详见附件2),本人签字承诺对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00元以下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等可以不使用公务卡。单笔200元以上因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地区及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公务支出,报销时需要补充填写《公务卡结算补充说明》(详见附件2),本人签字承诺对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四)报销
凭城市间交通费、住宿发票等及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电子支付凭证或单笔银行流水凭证等材料,登录智能报账系统办理报销。
三、特别提醒
(一)尚未办理公务卡的提醒事项
1.暂未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含新入职)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尽快到中行徐州师大支行办理。(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同昌西路138号)
2.前期办卡,银行审核未通过不能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以银行提供的名单为准),公务活动暂时使用原方式结算。待能够办理公务卡后,及时启用公务卡结算。
(二)使用注意事项
1.使用公务卡结算各项公务支出报销后,报销款支付到个人发放津贴的中国银行卡。
2.为防范逾期还款产生透支利息、滞纳金及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请在免息还款期内及时办理还款手续。
3.建议持卡人自行关联公务卡与中行津贴卡。
4.开展公务活动时持公务卡结算,不能使用现金、其他银行卡,以及未绑定公务卡的微信、支付宝结算。
5.如已通过审核仍未领取到公务卡,请致电4006695566查询。
计划财务处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