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临近春节,为保障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等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报销事项
1.寒假期间智能报账系统和物流化网上报账系统继续并行使用,物流化网上报账系统停用时间从原定的2023年1月1日延期至2023年3月1日。
2.2023年1月6日开放智能报账系统、物流化网上报账系统和自助报销投递机,寒假期间仅开通泉山校区16号楼一楼大厅投递机。
3.寒假期间计财处将根据投递机收单情况安排制单付款,如有应急业务请联系值班人员办理。
二、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事项
1.2022年年终酬金等(业绩津贴、效益津贴等)通过智能报账系统填报,业务大类选择“酬金申报”,酬金性质选择“年终一次性奖金”,奖金发放至中国银行卡中(采用模板导入酬金申报的,卡类型请填写“1”)。
2.请各单位尽快投递年终一次性奖金报销单,2023年1月16日24点之前完成投递的,计财处将在春节前完成支付,其他时间投递的将在开学后处理。
3.业绩津贴留存和效益津贴发放均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业绩津贴与效益津贴发放金额之和(包括在科文学院发放部分)在36000元(税率3%)、144000元(税率10%)、300000元(税率20%)等时会出现个税税率跨档,如果发放金额小幅超出上述金额时,各单位可考虑将发放金额调整在上述金额以下(部分零星发放可于下学期发放),避免个税计税跨档后大幅上升。
三、其他事项
1.在职教职工工资外酬金从2022年10月份起发放至中国建设银行工资卡,离退休教职工工资外酬金依然发放至中国银行卡中。
2.“财务一支笔”有变更的单位请尽快将《江苏师范大学项目经费签批人备案表》报送至计财处审核结算科(16号楼108室),及时调整签批人信息,以免影响报销单据线上签批。
计划财务处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