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核算科

作者: 时间:2008-09-23浏览:2559设置


工作职责 

     一、负责工资管理系统使用和维护;

    二、按照校人事处提供的全校教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工资等级和工资标准,以及有关津贴标准,在工资系统中进行录入、修改,并负责按时准确发放;

    三、代扣代缴工会经费、党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暖气费等相关费用;

    四、做好往来款项清理工作,对预期未还款的职工实行按月扣发工资;

    五、按月打印输出每月工资情况变动表;

    六、保证工资档案的准确、完整,按月定期打印输出各类工资表,并将打印出的工资表分类装订成册,连续编号,交由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七、定期与学校人事部门核对教职工、离退休人数,工资、津贴标准等;

    八、按月与人事处医保科核对全校教职工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相关信息;

    九、负责工资及代扣代缴项目有关的咨询服务工作;

    十、按照高校财务会计制度,做好工资、津贴、补贴等各项经费的登记入账工作;

    十一、根据税务部门有关个人所得税的征管规定,在工资管理系统中定义扣税标准,对职工个人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年终做好年收入超过12万元职工的个人所得税统计、核对及网上申报工作。

    十二、按照市房改办有关规定和人事部门的通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变更、汇缴、转移和发放工作;

    十三、按月做好全校研究生生活补贴的发放工作;

    十四、做好二级核算单位年终工资返还工作;

    十五、做好省级部门预算在职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信息情况表的编制工作;

    十六、其他与本科室有关的各项事务;

    十七、按时完成处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阶段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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