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现已正式开始。请大家及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个税年度汇算。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实际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3.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取得综合所得无扣缴义务人,造成纳税年度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
二、年度汇算的办理时间、流程和操作指南
1.办理时间: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2.办理流程:
纳税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内,按系统流程申报个人信息提交,申报成功后按申报结果进行退税或补税即可。
3.操作指南:
图文:https://mp.weixin.qq.com/s/t17GskwSiVgOim984aH8mQ
视频:https://v.douyin.com/CyqzDH9w2jI/ A@G.Vy 12/06 kCU:/
三、温馨提示
1.个人所得税App中的【批量申诉】和【申诉】功能仅适用于对收入有疑义并与发放单位沟通无果的情况,并非正常的年度汇算操作,一旦点击,相应记录将进入税务系统内部异议申诉环节处理,可能无法顺利退(补)税,务必谨慎点击。
2.在个税年度汇算高峰期,以“退税”名义的骗局花样百出。请大家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所有退税事项都请直接前往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但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将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4.在年度汇算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计财处薪酬核算科,联系电话:83656280,联系人:许洋 王艺澎。
计划财务处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