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年终财务清理结算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13浏览:3512设置

各有关单位:

计财处将从1219日起停止办理2021年度各项审核报销业务,根据财政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决算编报工作要求,需要各有关单位配合,在截止日前对各项收支账目、往来款项、财产物资等进行全面清理结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入催缴

1.请各有关单位按已签订的合同协议约定、有关收入管理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合作办学收入、教学科研服务收入、出租出借收入等一切利用国有资产资源取得的收入。

2.请有收入上交任务的校属财务独立核算单位于1225日前上缴应缴收入。

3.请各相关部门和学院协助做好欠费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催收工作。

二、省财政专项及时报账

加快省财政专项支出进度,已发生的各项费用,应付尽付,及时支付,对照项目任务书和预算,确保年度预算的全面完成。

三、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

按照决算编报要求,请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等归口管理部门及所有资产管理、使用单位,组织对管理或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查明原因后及时进行各方账面调整,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后,报财务进行账务处理,确保年终结算前账实、账账、账表相符。

四、往来款清理

1.所有借支暂付款、预付款,已具备报销结算条件的,请尽快办理报销结算手续,无法全部结算的,分次冲销借款以降低暂付款、预付款总额。

2.请各校属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核对与学校的往来明细账,尽快办理清账还款手续,获批暂时无需清理的,应务必保证双方挂账一致。

五、外单位汇款清理

1.科研经费已到款未办理入账手续的,请持项目立项材料至科学技术研究院(交叉应用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办理项目立项后,至计财处计划管理科办理财务入账手续。

2.其他来源到款未办理入账手续的,请相关职能部门、项目联系人尽快持相关文件、合同到计财处审核结算科办理入账手续。

到款情况请登录“校园信息门户-财务系统-新版财务查询-财务到款查询”进行实时查阅。

六、票据清理

1219日起暂停办理预借票据业务。以前已办理预借票据,收入款项尚未汇至我校的,请催促收票单位务必在本年度按开票金额足额汇至学校账户。如不能按期付款,请将预借票据退回计财处审核结算科,否则,将暂停个人预借票据业务。借票一年期以上借票人未退回预借票据的,计财处将从借票人的工资、津贴中逐月扣除所欠款项。

七、纵向科研经费、专项经费预算执行自查调整

请项目负责人检查本年已发生项目支出与项目预算是否相符,如发现与预算不符,需要在项目间进行调整的,请于1219日之前将书面调整申请提交至计财处计划管理科。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财务网上预约报销系统于20211215日关闭,自助报销投递机于20211219日关闭,请及时填写报销单并投递。

2.已在物流报账系统中预约报销单的,请在报销截止日前,尽快到审核结算科办理报销手续,未在本年办理的,在年终结转时会被报账系统统一清零,需在2022年开账后重新办理网上预约。

3.财务网上预约报销系统和自助报销投递机从202215日恢复开放。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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