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财处关于补发2016年提租补贴和补缴逐月住房补贴的说明

作者: 时间:2017-01-15浏览:3246设置

各位老师:

根据徐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提租补贴和逐月住房补贴的通知》精神,老职工提租补贴从5%提高到15%,新职工住房补贴从13%提高到22%,离退休提租补贴从7%提高到15%,从201611日补发,补贴基数同2016年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职工住房补贴由单位自行补缴至个人公积金账户,不允许发给个人工资账户。具体补发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6年老职工提租补贴、离退休提租补贴已补发至个人中国银行卡中,请注意查收。新职工住房补贴由学校补缴至个人公积金账户,下月初可在个人公积金账户中查询。

二、提租补贴和逐月住房补贴的计算方法:

1.老职工提租补贴补发计算方法:

应补发提租补贴=(公积金缴存基数×15% -已发房帖)×12

2.新职工住房补贴(22%)与单位住房公积金(12%)统一缴入个人公积金账户,因此调整后新职工的单位公积金为34%(原单位公积金为25%)。新职工住房补贴补发计算方法:

应补缴住房补贴=(公积金缴存基数×34% -已缴单位公积金)×12

3.离退休提租补贴基数按照201612月应发工资减去原房贴计算。离退休提租补贴补发计算方法:

应补发提租补贴=(提租补贴基数×15% -已发房贴)×12

42016年度退休的人员按照退休工资起薪时间分段计算,退休前按照在职时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退休后按照退休工资为基数计算提租补贴。补发计算方法:

应补发提租补贴= (公积金基数×15% ×在职月份 +退休补贴基数×15%×退休月份)-全年已发房贴

计财处

201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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