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校属各单位:
前期按照税务机关的工作要求,计财处更正了教职工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扣缴申报明细信息。按更正程序要求还须教职工本人完成相关更正操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正范围
目前已完成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教职工。
二、时间要求
6月30日之前。
三、操作步骤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账号。
2.点击屏幕底部中间【办&查】→进入【办税】专区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页面→选择【申报年度】为2024→点击【开始申报】→在申报详情页最下方,点击【更正】→点击【下一步】→选择【收入】-“工资薪金”后面的红字,选择合适的计税方式(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单独计税)→连续两次【确定】→点击【返回】→【下一步】→【继续】→【下一步】→出现更正成功页面。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务必重视,及时通知每位教职工。请各位教职工按时完成更正操作。
2.目前尚未进行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教职工,亦请在6月30日前完成。
3.在更正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计财处工资核算科。联系电话:83656280,联系人:许洋、王艺澎。
计划财务处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