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2018年年终结账工作和2019年政府会计制度顺利实施,确保财务决算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8年财务报销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请各单位、各部门提前做好相关安排,尽快办理各项报销及年终结算业务,尽快结清本年度的各项收支及往来款,并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本单位教职工及时办理业务。
2、根据省财政厅通知,2017年度省级部门预算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省高校优势学科项目专项资金、协同创新项目专项资金和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必须在2018年12月20日前支付完,否则省财政将收回结余款项并不得申请结转。请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对照项目建设任务书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资金,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