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3-19浏览:10设置

各位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现已正式开始。请大家及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个税年度汇算。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实际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3.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取得综合所得无扣缴义务人,造成纳税年度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

二、年度汇算的办理时间和办理流程

1.办理时间:

2025321日至630

2.办理流程:

纳税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内,按系统流程申报个人信息提交,申报成功后按申报结果进行退税或补税即可。

具体操作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见附件。

三、温馨提示

1.税务系统赋予“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选择权,2024年有发放过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教职工可以选“单独计税”,也可选择将其“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请通过系统试算,选择税负低的计税方式。

2.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未填写或填写有误,可以在专项附加扣除栏进行填报或修改,然后重新进行汇算清缴。

3.个人所得税App中的【批量申诉】和【申诉】功能仅适用于对收入有疑义并与发放单位沟通无果的情况,并非正常的年度汇算操作,一旦点击,相应记录将进入税务系统内部异议申诉环节处理,可能无法顺利退(补)税,务必谨慎点击

4.在个税年度汇算高峰期,以“退税”名义的骗局花样百出。请大家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所有退税事项都请直接前往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5.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但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将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在年度汇算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计财处工资核算科,联系电话:83656280,联系人:王艺澎 许洋。


附件: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操作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docx

 

计划财务处

202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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